廣州離婚官司律師代查財產信息;代查被告居住證明
聯系人:陳律師;。陳律師是廣州專業(yè)離婚、繼承糾紛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訴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yǎng)糾紛,遺產繼承分割糾紛,有豐富的執(zhí)業(yè)經驗.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農林下路81號新裕大廈13樓A座,地鐵:五號線區(qū)莊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師代查對方財產,包括:銀行存款金額、房產信息、車輛信息、公司等,可申請法院查封對方財產便于后期執(zhí)行;
2、律師應圍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涉案證據:
1、離婚案件
1)當事人夫妻關系成立的證據。
2)證實當事人雙方夫妻感情狀況的證據。
3)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的相關證據。
4)雙方共同財產及分割方式的相關證據。
5)對方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的證據。
2、繼承案件
1)相關人員是適格繼承權人的證據。
2)遺囑的形式及內容是否完全合法有效的證據。
3)前后多份遺囑是否存在沖突以及它們效力順序先后的證據。
4)被繼承人的合理債務是否存在的證據 。
3、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權變更案件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案件準備階段,是指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并簽訂合同后,在認真了解案情的基礎上,為委托人合法地實現或盡量實現訴訟目的而采取及實施的準備工作所需的時間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