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流程:領申請表登記審核—驗車—交行駛證、車牌—繳費—回收公司解體照像—查驗解體情況—審批—辦公室蓋章—注銷汽車檔案。
具體過程:、
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送交車輛;
④回收企業(yè)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⑤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1.填寫車輛公路規(guī)費注銷申請表:
要求:(1)車主名稱、車牌號碼、車類型、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有無欠費等按表要求填寫;(2)業(yè)務員簽名及公司蓋章;(3)隨表附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及路費票據(jù)。
2. 車管部門驗車:
要求:(1)車管部門到場驗車,簽署技術鑒定表;(2)掛車、半掛車車管部門驗車后再由車籍中心派人監(jiān)督拆解,報中心審批。
3. 報車籍中心銷戶:
要求:將公安部門已驗車的車輛集中上報車籍中心銷戶,中心批準后即而銷戶工作完成可將有關資料交回車主。
4. 規(guī)費銷戶其它問題:
a) 雙號不符車輛或進口車車架不符的車輛除按上述要求外,需車主提供作廢金屬處理證明并由車籍中心每月集中一次性派人監(jiān)督拆解后報批;b) 報廢車輛需具備報廢當月完費的收據(jù);c) 每月注銷路費車輛原則上每月二十五日前將資料交牌證部辦理,對因為某種原因當月交車管部門的未能驗車車輛在注銷資料齊全的情況交給牌證部辦理延期手續(xù)(每次只能延期一個月),并應在每月25日前交齊資料。
汽車報廢過期了要如何進行延緩報廢
武漢鑫匯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 2020-01-16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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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汽車具體有哪些過程?重慶汽車報廢回收總結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然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fā)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或者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稱為報廢汽車。
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送交車輛④回收企業(yè)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⑤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報廢汽車過期處罰,因車輛違章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當事人車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30日內不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按照相關規(guī)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車是無限期,但需要按時年檢,10座以上普通汽車的使用年限為20年,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面臨處罰。
報廢汽車延緩方法:辦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手續(xù),車主需要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車管所辦理,所需手續(xù)主要有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檢測表。車主提交申請后,車管所會根據(jù)申請材料對車主和申請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車輛進行審核檢測,如果情況符合要求,車管所會出具批準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證明。
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最初的6年內每2年審驗1次,之后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yè)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