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汽車中的許多物件,像舊發(fā)動機、舊輪胎等都可以進行循環(huán)利用。以舊發(fā)動機為“毛坯”, 按照嚴格的技術要求,采用專門的工藝和設備,對主要零部件進行清理、檢測、加工、更換,可以生產出“再制造發(fā)動機”。其功能、油耗、環(huán)保等指標完全能夠達到新發(fā)動機的標準,其價格僅是新機器的50~60%。用這種辦法,舊發(fā)動機85%的價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爐只利用了原價值的3%。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
由于報廢汽車中超過80%質量以可以被回收利用(以金屬為主),具有回收價值,美國的報廢汽車回收以市場化為主,也證明走市場化道路是可行的,因此我國可以對報廢汽車回收走市場化的道路,這樣不僅有利于回收過程的透明化,而且可以用經濟杠桿促進報廢汽車的回收處理量。
報廢有三種途徑:一是車主可開車上門報廢;二是車主電話通知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登門拖走報廢車;三是交警查扣上路行駛的報廢車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當然,絕大多數是車主將車開上門報廢的,以便很快地更換新車。 為避免已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非法流入市場,每輛報廢車解體過程都要經過身份審核、初解、拍照、存檔、切割、拆解、分類七大程序,要求十分嚴格。拆解一輛報廢車,需經過接車、辦理報廢證、轉移到拆解現(xiàn)場、拆解和拆解完畢驗收這五道程序的簽字,然后將報廢資料輸入電腦,終身保存。
黃標車的認定是以尾氣排放作為標準的,在這里說說國I標準和國標準。我國于2001年實施的《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等效于歐標準。2007年實施的《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等效于歐標準。因此,國的排放標準是,一氧化碳不得超過3.16克公里。碳氫化合物不得超過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車的顆粒物標準不得超過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為5萬公里。國的排放標準是,碳氫化合物不得超過0.66%。一氧化碳不得超過2.1%微粒不得超過0.1%氮氧合物不得超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