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維修是在檢查的基礎上進行的,每一種滅火器都需要定期進行周檢、月檢、季度檢以及年檢。并且每一種滅火器的檢查周期是不一樣的,會存在一些差異。因為不同的滅火器所含有的成分不一樣,其性能也有較大的差異。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哪些滅火器是可以維修,而不能維修的是需要報廢的呢?
在我國,需要維修的滅火器通常都是由專業(yè)的維修人員或者生產單位負責維修。經過檢查或者維修的滅火器需要放在原來的位置,便于辨別;相關技術人員必須為送檢或者送修的滅火器承擔相應的責任。
若滅火器被明火燒過;并且其表面有明顯補綴、銅焊、錫焊等修補痕跡;滅火器上看不清生產廠家以及生產日期或者沒有廠家和生產日期;若手提式滅火器沒有間歇噴射機構;若滅火器的筒體底部結構不合理;其頭部有明顯裂紋、機械處明顯受損;筒體有明顯銹跡等都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另外,堿性或者酸性滅火器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四氯化碳、氯溴甲烷滅火器化學泡沫型滅火器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倒置使用型的滅火器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另外 ,國家明文禁止使用的滅火器也需要進行報廢處理。
火災的起火初期。在火災發(fā)生初期的時候,這時火勢沒有太大因此這段時間是滅火的黃金時期,改階段的特征是起火的前15分鐘之內,伴隨有很大的煙霧,熱輻射還不是很強的時候。
滅火器可就近取到。基本上現(xiàn)在各個樓層里都會放置有滅火器,但是如果沒人知道滅火器放在那個位置,或者是滅火器拿去年檢維修,還沒來得及填補等一系列的問題,導致我們無法就近取得滅火。這種情況我們就不能擅自處理了,應抓緊時間逃生。
根據《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滅火器年檢規(guī)定:
1、使用過的滅火器必須送到有滅火器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對滅火器進行檢查,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2、滅火器不管是否使用過,超過出廠的保質期限時,必須送到滅火器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車式滅火器從出廠日起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對滅火器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4、《機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車式滅火器從出廠日起期滿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對滅火器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5、《化學泡沫、酸堿》手提式及推車式滅火器從出廠日起期滿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須對滅火器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6、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有筒體嚴重銹蝕、筒體嚴重變形、結構不合理、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等情況的滅火器必須作廢品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