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度和懸臂長度 門式起重機的跨度是影響起重機自身質量的重要因素。選擇中,在滿足設備使用條件和符合跨度系列標準的前提下,應盡量減少跨度。
雙梁橋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 a. 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裝置等部件按點檢卡的要求檢查,發(fā)現異?,F象,應先予排除。 b.操作者必須在確認走臺或軌道上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 ,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 2.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 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xù)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c.操作運行中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d.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e.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yè)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f.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必須單獨作業(yè),以免兩鉤相撞。 g.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h.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i.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j.如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3.工作后 a.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車、小車??吭谥付ㄎ恢茫刂破魇直糜凇傲恪蔽?;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b.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c.做好交接班工作。
根據行業(yè)標準GB/T14406規(guī)定,龍門吊主要由以下零部件構成 1、圓柱車輪 2、緩沖器 3、塊式制動器 4、鋼絲繩 5、起重吊鉤 6、司機室 7、減速器 8、鑄造滑輪 9、鑄造卷筒 10、電動機 11、電控設備
造船龍門起重機 用于船臺拼裝船體,常備有兩臺起重小車:一臺有兩個主鉤,在橋架上翼緣的軌道上運行;另一臺有一個主鉤和一個副鉤,在橋架下翼緣的軌道上運行,以便翻轉和吊裝大型的船體分段。起重量一般為100~1500噸;跨度達185米;起升速度為2~15米/分,還有0.1~0.5米/分的微動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