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人擔保形式取保候審的,如果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愿繼續(xù)擔?;蛘邌适l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保證人不愿繼續(xù)擔保的申請或者發(fā)現其喪失擔保條件后的三日以內,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或者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機關執(zhí)行。
公安機關在執(zhí)行期間收到保證人不愿繼續(xù)擔保的申請或者發(fā)現其喪失擔保條件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受賄罪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涉嫌受賄罪則可以取保候審,但是是否批準還需要看辦案部門是否認可。
取保候審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我們可以提供取保候審服務: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xù)查證、審理的。
根據的《刑事訴訟法》,只有律師才能在判決前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考慮委托律師在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并仔細了解整個案件的具體過程及其向公安機關的供述。會后律師會判斷犯罪情節(jié),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
什么是取保候審
1、取保候審是我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在取保候審期間的行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2、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3、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保證金簡介:
1、對嚴重暴力犯罪、團伙犯罪的主犯、慣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嚴重、民憤大等可能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2、犯罪嫌疑人為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納保證金。
3、犯罪嫌疑人為單位的,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責任人員或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決定取保候審時,可以責令該單位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保證金數額: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